礦廢水具有水量大,懸浮物含量高
,含有害物質種類較多的特點 。其有害物質是重金屬離子和選礦藥劑
。重金屬離子有銅、鋅
、鉛
、鎳、鋇
、鎘以及砷和稀有元素等
。
在選礦過程中加入的浮選藥劑有如下幾類:
(1)捕集劑.如黃藥(RocssMe)、黑藥[(RO)2PSSMe]
、白藥[CS(NHC6H5)2];
(2)抑制刑
,如氰鹽(KCN,NaCN)、水玻璃(Na2SiO3);(3)起泡劑
,如松節(jié)油、甲酚(C6H4CH30H);(4)活性刑
,如硫酸銅(CuS04)、重金屬鹽類;(5)硫化劑
,如硫化鈉;(6)礦槳調節(jié)劑
,如硫酸、石灰等。選礦廢水主要通過尾礦壩可有效地去除廢水中懸浮物
,重金屬和浮選藥劑含量也可降低。如達不到排放要求時,應作進一步處理,常用的處理方法有:(1)去除重金屬可采用石灰中和法和焙燒白云石吸附法
;(2)主除浮選藥劑可采用礦石吸附法、活性炭吸附法
;(3)含氰廢水可采用化學氧化法
。2022-01-26 技術部
(文)GX2201-2-11